2017安徽金寨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岗公告【招30人】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聘用意见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寨县政府网”和“金寨先锋网”公示一周。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入围人员按考试成绩知分填志愿选岗位。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未能在12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与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公告解释。本《公告》由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4、信息查询。金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中国金寨”、“金寨先锋网”、“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查阅。
5、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6、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64-7356158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金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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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