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宁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26人】
(5)报考高中教师、医疗卫生直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个别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不足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
(6)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7)以下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2.岗位能力测试
(1)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岗位能力测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复后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律检查机关参与监督和指导.具体测试方式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岗位能力测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专业排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测试对象。岗位能力测试人数未达1:2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不足比例进行测试。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测试。个别紧缺急需和招聘15人以上的岗位(不含15人),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不低于1.5:1的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程序,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综合成绩并列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综合成绩并列、笔试成绩也并列,则在成绩并列人员中再增加一场岗位能力测试,以第二次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3)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等额测试的,可正常测试。等额进入测试人员的综合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要进行体检的由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体检。体检在有条件的县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幼儿教师上岗前还需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申明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