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新乡新华医院招聘10人简章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卫计委或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新华医院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他信息将及时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bq.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乡新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应主动沟通协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2074821(新华医院人事科)。监督电话:0373-2826096(卫滨区卫计委)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新华医院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新乡新华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新乡新华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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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