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2014年江苏省苏州太仓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9人】
㈥有关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如实申报,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则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进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3、归国留学人员,除上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上传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报名者如被录用,须按《录取通知》规定及时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5、招聘岗位的条件中有户籍要求的,在职人员和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往届毕业生的户籍以2014年3月2日户籍所在地为准;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生源户籍所在地为准。
6、招聘岗位的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3月2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3月2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可作为工作经历证明依据。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办理。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有加试要求的岗位还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㈠笔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考试试卷分A、B类,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部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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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为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㈢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时所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则取消面试资格,不另行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