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金沙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66名简章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根据《简章》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打印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证明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有学位要求的职位);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外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简章》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出示原件审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抽派报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及《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07、08职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余职位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7月5日8:30至16:00。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科目:所应聘职位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0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无效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对象为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及07、08职位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07、08职位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为零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3.进入面试应聘人员须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进入面试应聘的职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