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鄞州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招161人】
(五)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打印的《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还须携带区委组织部、所在镇(街道)党(工)委书面证明到鄞州区民政局(地址:鄞州区惠风西路77号)312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现场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详见宁波人才网公告。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自愿放弃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的,从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到低分顺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顺次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街道(镇)自行组织,报区民政局备案。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鄞州区民政局网站(http://mzj.nbyz.gov.cn/)和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查询,报考咨询电话:87419532、87419533,网上报名事宜咨询电话:87861637、83867529。
原标题:2017年鄞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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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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