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019人】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发〔2006〕24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同意,大连市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组织全市卫生计生系统104家事业单位,提供602个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19人,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其中,市卫生计生委直属18家事业单位提供293个岗位,计划招聘591人,区(市、县)卫生计生局直属86家事业单位提供309个岗位,计划招聘428人。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