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昭平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聘人员竞聘公告
五、考试及考核评分
县级公立医院自聘人员竞聘上岗采取面试及考核评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面试
面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昭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7年7月1日7月2日(面试时间如有变更,以面试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二)考核评分标准
1. 学历(30分):研究生毕业30分;全日制本科毕业25分(在职国民教育本科毕业23分);全日制专科毕业20分(在职国民教育专科毕业18分);全日制中专毕业15分(在职国民教育中专毕业10分);高中10分,初中5分。
2.资格(20分):中级及以上职称20分;执业医师、执业护师、执业药师、医学检验技师15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士、医学检验技士10分。工勤人员高级工及以上20分;中级工15分;初级工10分。
3.荣誉(30分):综合奖:30分;区级25分;市级20分;县级15分。
4.工龄(20分):在现工作单位每满1年计2分,不得超过20分。
以上四项满分为100分,各项仅取分,每小项不累加计分。
面试成绩+考核评分=总成绩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同一岗位竞聘人员的考核评分和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竞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退军人。
(二)体检。体检统一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按体检通知书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选从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统一在昭平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县级公立医院自聘人员在本次竞争上岗中未能竞聘上岗的人员由单位自行解聘。
九、聘用待遇
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聘用管理
县级各公立医院按照《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本次竞聘事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87858;0774-6691339。
原标题:昭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聘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简章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