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长治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长治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及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长治市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
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5日 上午7:30
地点:长治医学院文体中心(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等文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3)。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报到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测评地点按时报到,凡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3、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和规则,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4、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5、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任何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张榜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7、体能测评咨询电话:长治市公安局 0355-2210219
二、资格复审
(一)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招录计划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4),公安机关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当日现场公布。
(二)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7日—6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长城宾馆(长治市西大街21号)
请考生仔细查阅所在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审。
各职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5)。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