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青岛城阳区选聘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公告【招3人】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根据总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报名人员的工作情况、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报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聘用后管理
1、对拟聘用人员设定相应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选聘的院长和副院长实行聘任制,聘期5年,期满后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续聘。
3、按照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城阳区人民医院去行政化,取消行政级别,组建理事会、成立管理层、设立监事会,院长、副院长为管理层人员,执行理事会决策,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监督。
十、薪酬待遇
1、 院长、副院长聘用后,在全市公立医院改革确定年薪制之前,薪酬待遇高于青岛市三甲医院同职位的平均标准。
2、全市公立医院改革确定年薪制后,院长、副院长薪酬待遇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签订年度责任考核目标,按照考核结果、参照青岛市三甲医院同职位的标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薪酬(具体薪酬构成和支付、兑现方式等,由城阳区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
十一、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有关规定应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聘用人员名单正式公布之日起10天内,如聘用人员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工作关系,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选聘未尽事宜由城阳区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5、政策咨询电话:58659877;监督电话:87868762
原标题:关于选聘城阳区人民医院院长、副院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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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岛市城阳区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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