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凉山州宁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0人】
四、现场报名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于2017年6月28日至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4栋二楼)报名(双休、节假日不报名)。
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提供证明材料不齐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考试聘用名额之比)。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3?1的比例计算后,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中国-宁南公众信息网(http://nn.lsz.gov.cn/)“通知公告”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中国-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一)笔试时间安排及时限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100分;会计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和会计相关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3、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有关加分材料到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审核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2)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3)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4)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5)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公告的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报名时带齐加分所有材料,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送交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