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凤台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46人】
(三)政策性加分
对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审核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于2017年8月20日到县卫生计生委人事股(401室),经审核确认,并通过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凤台县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科目成绩以两科分数累加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凤台网、凤台县人社局网站、凤台县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
对照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1:1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两门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和相关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缺额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请关注中国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凤台县卫计委信息开网。
六、体检
体检由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核由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凤台县卫生计生委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纳制内实名登记制管理,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凤台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凤台政府网(http://www.ft.gov.cn/)、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news.ft.gov.cn/fthrss/) 、凤台县卫计委信息开网(http://www.ft.gov.cn/SortHtml/1/Unit_22.html)查询。
监督电话:0554-8681133、8612723
咨询电话:0554-8626991、8611056。
原标题:2017年凤台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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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凤台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凤台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