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开封市祥符区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34人简章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要求,为进一步我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经省、市、区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开封市祥符区2017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33名和特岗全科医生1名到区、乡级医疗机构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届和往届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专科生仅限报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开封市祥符区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需求计划表》(附件一)。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全科医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
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 ,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祥符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和已被祥符区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省级人事代理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