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城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9人简章
六、考核及体检
各招聘岗位确定考核人选后,由区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区人社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报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72-2822011(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陈慧)
0772-5362622(柳东卫生院 罗艳芳)
原标题:柳州市城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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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