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招2人】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5]41号)和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6]36号)及市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本溪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卫发?2017?72号)文件要求,我县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全科医生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此次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编制、岗位聘用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后,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2017年我县拟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名,其中:县第二人民医院1名,县第三人民医院1名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截至2017年7月10日,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全科医疗岗位职责。
3.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下同)。
4.年龄40周岁(197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各类执业资格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现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