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吉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方案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市卫计局与市人社局商议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8 月18日(上班时间)。
3.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吉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市政大楼B栋325办公室)。
4.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 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所有报考人员需参加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合卷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优胜者列为体检对象。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
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者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州人社局审核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
五、本方案由吉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吉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点击下载>>>
2017年吉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吉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