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广东南雄市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50人】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普通高中、城区初中、城区小学、农村初中、农村小学教师由南雄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分配。
(三)聘用人员应承诺在南雄市或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按照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2)的具体要求)。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822460
(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门户”(http://www.gdnx.gov.cn/nxgov/index.html),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原标题:2017年下半年南雄市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2017年下半年南雄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f.xlsx
2.2017年下半年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南雄市教育局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