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招4人】
根据《北海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的实施办法》(北编办〔2013〕23号)和《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精神,我院决定公开招聘仲裁工作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仲裁工作辅助人员。
(二)岗位职责:办理案件的接收、立案审查工作;协调排期开庭、送达仲裁文书工作;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仲裁庭审理过程的记录工作;做好已结案卷宗的装订、归档工作;完成调解仲裁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人数:4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性别不限,年龄男性不超过35岁(1981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0岁(1986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归纳能力,熟悉常用的办公软件(office2003以上版本及wps等);
(四)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五)专业或从业资格(资历)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法律专业;
2.具有律师资格证;
3.通过司法考试;
4.具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
5.参加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
三、薪酬待遇
月标准工资2300.00元,其他待遇按北编办〔2014〕20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7月14日(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北海市深圳路49号),联系电话0779-2059275。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1份《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仲裁工作辅助人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四)报名资格审查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印发考试通知书。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约16分钟(具体时间以试题题本为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从到低分确定考生排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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