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9人】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应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根据岗位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
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结果在海口市卫生局和海口市人民医院的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卫生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生局和海口市人民医院的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
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卫生局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七)拟录用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医院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有关进人和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
系的合法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
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人
力资源处。
邮 编:570208
联系人:符老师、郑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89617
监督电话:(0898)66189606
原标题: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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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 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系统操作指南.docx
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海口骨科与糖尿病医院)
2017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