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永州市属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公告【招295人】
十、成绩合成和排名规则
(一)成绩合成
测试专业知识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知识×30%+专业知识×70%
测试申论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知识×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进行排名。
十一、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些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报名时公布。
十二、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三、公示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考核、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四、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录聘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三)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资格条件有关事项,联系事业单位政工(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1;
2、政策咨询,联系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46—8323805;
3、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交费等,联系市人社局人事考试院:0746—8329607;
4、监督电话,市人社局监察室:0746—8327349。
原标题:永州市2017年度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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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公开招聘办
2017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