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新乡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招418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新乡市(含长垣县)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全市共计划招聘418人,特招生350人(含长垣县136人),特岗全科医生68 人(含长垣县4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件《新乡市2017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职责主要为: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等)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还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河南省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但各县(市、区)未完成年度招聘任务时,可根据情况,在乡镇卫生院已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中,招聘部分特岗全科医生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县级政府所在地和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外)工作,享受上级补助的岗位津贴,但招聘比例不得超过该计划总招聘人数的20%。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