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通化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招107人】
为全面优化市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吉组发〔2017〕1号),经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决定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范围
1.遴选面向通化地区(含梅河口市)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符合转任条件的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进行;
2.参加遴选人员工资福利由通化地区财政负担。
(二)公开遴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其职位条件规定执行);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要求以附件职位及条件表为准;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身体健康;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符合相关职位报考条件(其中,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和学历情况按截止2017年7月25日计算)。
(三)公开遴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报考人员与公开遴选机关在职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得报考该机关;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遴选计划
2017年通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资格条件以“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ths.gov.cn)公布信息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5日至26日上午8 :30—11:30,下午13:30—17:00。要求本人现场报名,由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通化市新光路296号(通化市中心医院附近)
笔试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遴选职位,根据遴选同一职位报名人数情况进行职位取消或核减,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具体改报时间为7月28日上午8 :30—11:30,本人到通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通化市新光路296号(中心医院附近),现场进行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由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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