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天长市镇卫生院招聘公告【招40人】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合成成绩相同,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安排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天长市政府网、天长市先锋网和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试用期考核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天长市纪委信访室0550-7770000,天长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组0550-7770439)。
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中共天长市委组织部、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天长市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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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天长市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7年天长市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中共天长市委组织部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天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