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仁怀市苍龙街道临聘人员选聘公告【招4人】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对象须在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政审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
政审中有下列情形者,取消选聘资格:
1.本简章规定不准报考的人员;2.被举报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
(七)试用及合同签订
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人员综合成绩和政审情况确定选聘岗位。所选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后,选聘人员与办事处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四、聘用待遇
所选聘的临聘工作人员试用期间发放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并经考察合格,按照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五、选聘纪律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选聘资格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档案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选聘工作期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事宜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公示,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规定和回避制度。在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仁怀市苍龙街道2017年公开选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51—22233348、22290399。
原标题:仁怀市苍龙街道2017年公开选聘临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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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苍龙街道2017年公开选聘临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