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宿州市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22人】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卫计委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专业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如入围体检、考察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的,则对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工资审批、职称评聘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同岗同酬,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县人民医院各岗位考生轮转后按招聘考试专业测试成绩、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综合评价(三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别占比3:5:2)合成成绩高低选择科室,不接受选科结果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701063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股)、0557-7020074(县人民医院人秘股)、0557-7026020(县中医院人秘股)。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7年度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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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度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岗位)表
2、2017年度安徽省泗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