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承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招31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名。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承德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31名(初中教师岗位6个,高中教师岗位15个,高等院校教师岗位10个)。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承德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岗位条件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7月25日至1999年7月25日出生);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应聘职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层次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等院校岗位人员除外);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承德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已在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具体时间截止至报名结束时;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