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湖南长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20人简章
七、笔试(仅限一般专业技术岗位)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8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报考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待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考试内容见岗位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向长沙县卫计局政工人事科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八、资格复审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均进入资格复审。
2、一般专业技术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资格复审最低入围线上如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一般专业技术岗位缺额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用面谈方式,一般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达不到2:1的比例又没有递补对象的无竞争性岗位,如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总成绩即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般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各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招聘岗位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同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入围成绩如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体检。一般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入围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均入围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上述比例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护理岗位人员需检查药物过敏。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