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北流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1人】
(一)体检
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市卫计局负责,共同组成考察小组。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报考资格复审结果等情况。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公示
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并由市卫计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市卫计局、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计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市卫计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八、聘用及待遇
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市人社局批准后,由市人社局发出聘用通知文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市人社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3371(市卫计局秘书财务股)
监督电话:0775—6221537(市卫计局监察室)
原标题:2017年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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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北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