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1人简章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
本次招聘所有的岗位要求均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免笔试条件,因此,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七、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按照考试成绩(即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八、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马山县县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马山县人民政府网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将不得少于5年。
十、招聘纪律
(一)2017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咨询电话:马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71-6804081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771-6826088
原标题:2017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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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