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四川乐山市公招公务员“不合格”考生复检公告
根据《关于乐山市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和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乐山市2017年上半年公招体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不合格人员复检定于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早上8:30分在乐山卫校(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156号)集合。请已申请复检的考生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复检注意事项详见《关于乐山市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凡未按要求参加复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体检最终结论确定为“不合格”。乐山市2017年上半年公招体检复检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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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