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梁平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类大学毕业生招聘13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有关规定,经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定向重庆市梁平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拟招聘人数13名。
招聘对象为:定向重庆市梁平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梁平区2017年定向考核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取得协议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区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监察科(双桂街道银桂路16号404室)
(三)考生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一寸证件照1张(体检时用)。
四、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以公共科目测试方式进行,由区人社局、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开展。
公共科目测试分值100分,占考核总成绩的60%。在校学业成绩(按学生在校每学期及毕业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平均成绩,若有补考或重修的,该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占考核总成绩的40%。
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测试成绩×60%+在校学业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考核时间: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
3.考核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考察和选岗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