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阳市直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公告【招45人】
(七)资格复审
1、复审组织。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2、复审对象。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市矿山救护队招聘岗位按笔试与体能测试相加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3、复审对象递补。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市矿山救护队招聘岗位按笔试与体能测试相加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将统一发放面试准考证,应聘者凭面试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规则
1、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或相关专业知识×5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市矿山救护队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体能测试成绩×35%+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体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终审。
(十二)公示
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中共衡阳市纪委驻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律检查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应聘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五、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资格条件有关事项:详见《2017年衡阳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92;
(三)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6630
中共衡阳市纪委驻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律检查组 0734-8867087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衡阳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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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衡阳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