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宿迁市洋河新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13人】
拟聘用人员与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后,由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所聘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与所派遣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为2年(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由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聘用合同,继续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待遇
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人员工资待遇纳入同级区财政预算,用人单位考核发放。其中工程管理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他岗位人员,月基础性工资3100元,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等参照新区同类人员执行。所有人员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试用期期间只发放基础性工资。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洋河新区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洋河新区组织宣传部:0527—82668113
洋河新区纪工委(监察局):0527—82668069
原标题:【招聘】洋河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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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