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招29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市直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29名,其中海拉尔第一中学10人,海拉尔第二中学10人,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5人,市特殊教育中心4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及《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试行多元化公开招聘办法》(呼政办字[2015]186号)相关要求,缓解市直教育系统师资短缺的实际,为教育系统选拔输送一批人才。
二、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4、需具有本次《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及学历要求,年龄在35周岁(出生年月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以下,部分岗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5、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6、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项目人员(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基层公益岗位、大学生村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报考定向岗位。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7、允许和鼓励具有相应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2009年6月底以前在呼伦贝尔市境内的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至今仍在岗的代课人员参加此次考试,不作年龄上的限制(出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代课证明。文件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解决中小学现有代课人员问题的指导意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毕业的在校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