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芜湖市直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招23人】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选调单位负责组织。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各遴选、选调单位可根据职位需要决定是否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体检的,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如不组织体检,须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各遴选、选调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市遴选办会同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选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芜湖先锋网(www.whxf.gov.cn)、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ahwh.hrss.gov.cn)以及拟遴选、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或者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是否实行试用期,由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职位需要确定,实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553-3839378
市人社局公务员科: 0553-3991125、3991126
考务办公室: 0553-3991683
监督举报电话: 0553-3991158、13956173856(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组)
原标题:芜湖市市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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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