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许昌县建安区特招医学院校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招聘60人方案
(三)组织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建安区人社局、卫计委组织实施。时间安排:9月-10月
(四)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签订合同、结果备案、办理录用手续。时间安排:10月。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待遇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二)纳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免费医学生和特招毕业生的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免费医学生、特招计划中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通过特招、特岗计划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七、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时间不少于4年。
八、纪律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由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释,建安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原标题:2017年建安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
点击下载>>>1-4.zip
1、2017年建安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表.xls
2、2017年建安区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计划表.xls
3、2017年建安区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doc
4、2017年建安区卫计委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建安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建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