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宿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招2人】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20日至22日从宿州市人事考试网点击顶部导航栏 “网上报名”处进入公开选调专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准考证参加笔试。
报名人员可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
4、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底顺序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70元/人),参加面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人员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在相关网站及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相关信息,陆续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长安网发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监督电话:0557-3057117(传真)。
原标题:中共宿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宿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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