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乐昌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04人】
(7)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报考承诺书,报名表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自愿承担因错误信息,以及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并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五、考试
考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1.笔试
通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从事岗位工作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到低分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体检时间由乐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乐昌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乐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投诉电话分别是0751-5571150、0751-5553250。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乐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解释。
原标题:乐昌市2017年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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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昌市2017年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
4.《中专专业目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