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赴四川师范大学招聘2018年公办中职专业课教师公告【招 114人】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实操)和统一考核。进入面试或者统一考核的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处理。进入统一考核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不低于1:2,面试和统一考核不达此比例的需书面报请教育局外出领导小组同意后方能继续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的开考资格。统一考核期间,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任何个人信息。面试和统一考核成绩在本考试时段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试小组负责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面试成绩或统一考核成绩不达80分的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x50%+统一考核成绩x50%。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实操)。
四川师范大学:10月21日上午8:30—18:00(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考生为准),面试(实操)的形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全部考生。全部岗位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合格人员(百分制,80分为达标线)中原则上按不低于1:2比例确定统一考核考试人员。招聘单位本面试时间段结束后须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单(含成绩和是否入围的结果)给考生,并通知入围考生统一考核的有关安排。
2、统一考核。
四川师范大学:10月22日8:30—18:00(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考生为准)。统一考核分学科进行,形式为片段教学(实操)和问答,其中片段教学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提前40分钟领取课题并现场备课。统一考核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面试和统一考核成绩各占50%计算总分,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先按统一考核、后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根据从到低分排名取录的原则,由于受报考岗位名额限制未获拟聘,但在面试和统一考核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其他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与其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的,经由外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10月23日,成都市内指定三甲医院,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和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3张。
2、社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3张,其他材料按调动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设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表现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