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11人】
(四)测评(考试)
我中心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按面试分数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时,采取评委投票的方式确定,同意票最低应在半数(含半数)以上。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五)体检
10月中旬,测评(考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的方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在同一岗位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10月下旬,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两种情况: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所在村(居)委会及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因升学等其他原因迁出地的村(居)委会及其户口原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与拟聘用人员面谈,并由村(居)委会及派出所分别出具关于拟聘用人员政历及现实表现的文字证明(加盖公章)。
2.对其他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人选要进行考核。
(七)公示
11月10前,将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并在唐山市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可查询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eijiwei.tangshan.gov.cn),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丽岩 莫莉莉
联系电话:0315-2726311;传真:0315-2726309;
电子邮箱:tscdcrs@126.com
原标题: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