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永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专业岗公告【招29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精神,经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永州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永州市妇幼保健院简介
永州市妇幼保健院系政府举办的全市的集医疗、保健、预防、科研、教学、基层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妇女盆底障碍防治、产前筛查和诊断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中心。2015年6月整体搬迁至中心城区冷水滩区进贤路296号,占地面积30余亩,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在职职工290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29人、中级职称53人。拥有先进层流手术室和一体化层流产房、层流供应室,拥有多台进口四维彩超、腹腔镜、宫腔镜、DR、全套实验室设备等先进的仪器设备。内设临床保健科室、医技科室23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三、招聘范围和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统一笔试,根据面试形式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四、录取待遇
1、录取人员登记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2、录取人员聘用按招聘职位聘任,薪酬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笔试科目及面试形式
见附件:《2017年永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职位表》。
七、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具体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规培已取得结业证的视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5.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