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南谯区卫计系统选调急缺人才公告【招14人】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 并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报名资格由南谯区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三)比选
1.制定比选办法。按照规则前置的原则,由区选调领导小组于报名开始前集体研究制定本次公开选调比选办法。
2.比选。由区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比选。
3.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比选情况和各职位选调数,由区选调领导小组择优足额或缺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由区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对象参加统一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出现空缺时,根据人员情况由区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结合考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区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区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分别在南谯政府网、南谯人社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问题或有反映不影响选用的,由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正式选调人员须与所选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南谯区监察局:0550-3112534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原标题:滁州市南谯区卫计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急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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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滁州市南谯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调急缺人才职位表.xlsx
2017滁州市南谯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调急缺人才报名承诺书.doc
南谯区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