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安阳市直机关公务员考试公告(30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考试选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选用单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中共安阳市委统战部等市直机关(单位)计划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30人(具体选用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范围和对象为我市市直、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包括中央、省驻安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3.具有拟公开考试选用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1982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考试选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不诚信报考或在参加公开遴选(招录)过程中有不诚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在本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不含试用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本次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凡涉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11日。
三、考试选用的程序和方法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考试选用公务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公务员局将考试选用公告安阳党建网(www.aydj.gov.cn)、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haay.hrss.gov.cn)上发布。这次考试选用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个人自愿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0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大厅(安漳大道71号)。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表原件。上述材料须交复印件各2份,以及2张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每张报名表贴1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7年安阳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该表格由报考者在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打印,并须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选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