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保健院招聘4人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市妇幼保健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三明市2017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意见》(明人社〔2017〕7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核准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7〕150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17年三明市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8日至1999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报名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jw.sm.gov.cn)及三明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smfybj.com)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起至2017年9月28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请投递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至smfybjy@163.com。
(2)现场报名: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至三明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6号四楼)。
3. 联系人:江海霞,联系电话:0598—8309988。
4.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6号,邮编365001。
(三)资格初审
由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由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如考察对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由市妇幼保健院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考察。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三明市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原标题: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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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