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事业单位招聘7人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一)临床医师岗位1名。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或中医专业,35岁及以下,符合组织考核条件,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应具有相应业绩。
(二)临床医师岗位4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45岁及以下,符合组织考核条件,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应具有相应业绩。
(三)心理咨询师1名。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用心理学、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学专业,35岁及以下,有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符合组织考核条件,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应具有相应业绩。
(四)职能科干事1名。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企业管理、科学技术哲学专业,35岁及以下,中共党员,符合组织考核条件,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应具有相应业绩。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9月11日-9月21日在市卫生计生委政务网站及医院公示栏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3日-9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7号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1-3311309。
3.报名方式
仅接受现场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17年9月21日前,亲自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填写报名表,并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的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同时提交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7年8月21日(如:45岁及以下,为1971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面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四)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人岗相适等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体检结果合格的,医院党委综合考察情况、人岗相适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手续、调动、聘用手续。
原标题: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17年事业单位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7年9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