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天水事业单位招聘医务工作人员335人公告
2.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以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各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4.资格复审工作,市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初审,县区岗位由县区人社、卫生部门组织初审,市直岗位和县区岗位资格初审后再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责任自负。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5.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
(五)招聘总成绩
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分别对市直和县区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体检、复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向考察组提供学习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进行统一公示,同时县区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在县区范围内相关官方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tsrsj.gov.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媒体,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
(三)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7年9月17日(公告之日)。招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7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五)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且在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招聘就业考试。
咨询电话: 0938—8215762 0938--8214970
监督电话: 0938—821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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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水市2017年市县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2. 天水市2017年市县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