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满洲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5人】
(四)报名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9月20日9:00时—9月26日17:00时前(节假日休息)到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缴纳报名费,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时报考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以及《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报名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标准执行。
2.公共科目笔试缺考的人员,不予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共科目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职位取消的考生可根据专业情况改报其他职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9:00时—17:00时。逾期未改报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公共科目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缴费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10月11日早9:00时—10月13日早17:00时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举办任何培训。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考察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审核考生的年龄、民族、学历、是否为项目人员等应聘资格条件;招聘单位负责审核考生所学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满洲里市社区民生志愿者须提供市人社部门开具的期满证明。
4.招聘职位要求考生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的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专业测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比例后该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专业测试当天所有考生的专业测试平均成绩;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6.资格复审时间:10月20日9:00—23日17:00(根据招聘单位及职位的不同,具体复审时间请关注满洲里市人才网考试公告)。复审地点: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设大厦三楼)。
7.专业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10月26日9:00时—27日17:00时。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2.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主动放弃考试出现名额空缺的,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依次等额递补。
3.专业测试时,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拟录用人数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专业测试当天所有考生的专业测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4.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10月29日,地点详见满洲里市人才网考试公告。
(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40%+专业测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1. 体检。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职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2.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考核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职位数由到低分确定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市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七)录用和待遇
1.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 招聘工作结束后,因考生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补录。
3.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特别提醒:在招聘期间,请广大考生时刻关注满洲里市人才网相关招聘专栏,并详细阅读《2017年满洲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同时手机保持畅通。对未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的考生,导致延误考试的,后果自负。
原标题:2017年满洲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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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