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通化市集安市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集安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公开选调2名机关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德才兼备、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
2.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知识,以及较强的研究谋划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各类公文材料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3.具有2年以上工龄(2015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的,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5.男性,年龄应当在33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与市委组织部在职机关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7.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截止2017年9月30日,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