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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宁津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二)面试

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宁津人才网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或面试中出现缺考者总成绩为无效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津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宁津县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通知书》,凭《宁津县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社区专职工作者由所在街道管理,由街道对被聘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社区工作者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关于发布德州市2016年度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德人社[2016]71号)规定,转正后每人每月工资为1830元,并交纳相关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人才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才网” (http://www.njrcw.gov.cn)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才网”。

报考咨询电话:0534-5421931

原标题:2017年宁津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点击下载>>>

宁津县公开招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宁津县委组织部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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