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淄博经济开发区、淄博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公告【招10人】
(三)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岗位出现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先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同一岗位遴选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遴选岗位的要求,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市事业单位遴选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遴选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按规定需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场复检的项目,另选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市事业单位遴选主管机关根据遴选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分别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市事业单位遴选主管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手续,遴选单位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后,遴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遴选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或有不适应工作岗位等特殊情况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 0533-2791826
遴选单位及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监察室 0533-2312318
遴选人员如果认为遴选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遴选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遴选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遴选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市事业单位遴选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遴选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遴选工作秩序的,市事业单位遴选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淄博经济开发区、淄博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淄博经济开发区、淄博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7年淄博经济开发区、淄博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须知.doc
3、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同意遴选情况证明.doc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